如果說2016年的信托行業評級是試行磨合,那么2017年的評級就是正式亮相——2017年的評級結果將擇機向社會公布,這一結果還將占到新監管評級指標分數的40%!
根據中國信托業協會發布的《信托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中信協會〔2017〕21號)的要求,4月10日前,68家信托公司已向中國信托業協會報送行業評級自評結果及證明資料。而在此之前,中國信托業協會召開了行業評級專題培訓會,組織68家信托公司負責評級工作的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學習。
政策不變 標準更高 擇機公布
與2016年的首次評級相比,今年的評級強調“政策不變”“標準更高”。表現在:
第一,對指標的數據來源標準逐一進行了明確。
第二,為便于相互驗證,要求各家公司增加報送風險信托本金、正常清算率、風險化解率三個工作底稿。
第三,要求提供股東會決議、工商變更登記等各項證明材料,充分體現了評級數據的嚴肅和不可更改性。
第四,為解決去年個別公司提出報表報送與實際情況有誤等問題,要求今年屬地監管部門必須提供屬實的證明材料。
信托行業協會的評級是信托行業目前唯一的權威行業評級。根據評級指引,行業評級體系涵蓋信托公司資本實力、風險管理能力、增值能力和社會責任四個板塊,具體分為11個量化指標,評級結果根據量化指標得分綜合確定,評級結果出臺后將發送至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供監管參考。
出于謹慎考慮,2016年首次行業評級結果信托業協會并未向社會公布,一方面是因為有些公司因個別數據缺乏相互的校驗關系等原因而提出復議;另一方面是給市場一個緩沖,避免一旦評級結果向社會公布,市場參考評級用腳投票選擇合作伙伴,將對個別信托公司業務發展有較大影響。但2017年的評級結果,信托業協會將擇機向社會公布,這一評級結果還將占到新監管評級指標分數的40%!
針對行業評級,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認為,通過第一年的試行磨合,2017年的信托行業評級將發揮更為積極的引導作用,對于信托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評級結果的下發對行業有一定激勵作用,評級靠前的公司面臨更大發展機會,評級靠后的信托公司短期業務發展則可能受困。為了獲取更高評級,信托公司將會順應評級導向,持續通過增資擴股,強化風控等方式優化評級指標。這將有利于信托公司實現轉型發展,促進行業進一步優勝劣汰。”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員陶斐斐說。
將引導信托公司不斷提升資本實力和經營效率
資本實力和增值能力在評級體系中分別占28分和26分。隨著行業評級工作的深入開展,將有更多的信托公司集中精力于資本實力和經營效率的提升。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陳進認為,資本實力不但是信托公司轉型發展的基礎,而且是防范和抵御風險的屏障。可以預見,信托公司一方面會積極調動包括股東在內的各方資源不斷增強自身資本實力,另一方面也會努力拓展占用凈資本較少甚至不占用凈資本的業務模式,爭取在資本實力上多得分。
以“凈資本”這一指標為例,整個評級體系將其排在第一個進行測評,同時將該指標的目標值設定為100億元(凈資本超過目標值方可得滿分)。當前,僅有少數幾家信托公司可以在該項指標上拿到滿分,大多數公司得分偏低。這樣的評級體系勢必鼓勵信托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提升資金實力,進而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
增值能力的四項指標,分別是凈資產收益率、信托業務收入占比、營業費用收入比和人均信托凈收益。這種采用收益率、占比和人均水平的方式,不但可以通過具體數據對營利能力進行量化比較,而且有望改變社會公眾單純根據管理信托資產規模對信托公司評判的情況。信托公司提升增值能力各指標的努力,必將帶動其經營效率的提升。
風險管理能力成為重點和核心
信托行業進入轉型升級期以后,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成為信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也是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總分為100分的行業評級體系中,風險管理能力占36分,占比最高。
陳進認為,從監管的角度看,強調風險管理能力符合嚴格防控風險、避免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導向;從行業發展的角度看,主動風險管理能力是適應經濟“新常態”,實現信托行業平穩轉型的關鍵。
目前,我國經濟整體上仍處于結構調整期,無論是存續信托項目,還是新發行項目都應當密切關注和防范風險。可以預見,通過上述評級體系的引導,信托公司未來一方面會加強事前和事中風險防范,確保項目正常清算;另一方面也會努力提升信托項目的風險處置能力。只有建立并貫徹全流程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體系,才可以從根本上確保信托行業風險可控。
2016年百瑞信托的評級結果為A級。在2017年的評級中百瑞信托自評為A,其中風險管理能力項自評為滿分。
滿分背后對應的是百瑞信托一直著重搭建全面的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簡稱“ERM”)框架:圍繞公司總體目標,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培育風險管理文化,針對公司戰略、產品研發、業務拓展、產品營銷、財務、內部審計、法律事務、人力資源等各項業務環節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從業務開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個階段著手,通過不斷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實現項目風險始終可控、在控的總體目標。